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操作的执行原则,主要源于《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》,该规定是2008年11月2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【2008】36号文发布。规定是"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,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,而根据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、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制定。
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,按照岩土工程、混凝土工程、金属结构、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。检测单位资质等级、检测能力等,与其所可承接的检测任务范围、内容、主要建筑物类别等,具有对等限制与要求。
1、具有长期性。水利工程的建设工作往往周期都很长,且环境条件也非常复杂,所以其质量检测的工作也需要具有长期性,从而贯彻整个工程的始终,包括施工开始之前,施工进行之中以及施工结束之后。一定不能出现单一环节代替全工程检测的情况,为此必须提前制定检测计划,并将其不断完善和优化,以此作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重要参考。在实际工作中,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,从而达到目标要求。
2、质量保障。质量是所有检测工作的首要原则。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与国家利益和人民的安全有着极为重要的联系。所以,检测工作必须从全局出发,完善每一个环节内容,确保所有细节内容能够达到具体要求。同时还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,将员工自身当作质量控制工作的主要推动力,尽可能激发其自身工作积极性,加强每个人的工序质量,进而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。
3、加强预防的工作。检测工作的主要目的并非是必须查出问题所在,而是要做到提前预防,将事故风险的概率降低。工程的施工工作必须将所有安全隐患扼杀于萌芽之中,为此必须加强前期控制的工作,并对整个过程进行严格监控。通常情况下,实现预控的工作应当贯穿整个工程的始终,从前期的立项到后期的施工控制等多个方面,尽可能将所有因素考虑进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