质量检测是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,检测结果是评判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竣工验收主持单位、质量监督机构和参建各方需对原材料、中间产品及混凝土(砂浆)试件质量,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,机电产品质量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测。一般称为质量监督机构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竣工验收质量抽检,项目法人(建设单位)的全过程检测,监理单位的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,施工单位的自检。
各方对检测机构的选择尤其要引起高度重视,新利18官网一般称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”,这里包含多重意思,需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,是指由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;第二需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,比如大型工程需要甲级资质,实际工作中发现有Ⅰ级堤防工程,项目法人选择的检测单位为乙级资质;第三需具有所检测项目对应的资质类别,比如对筑堤工程需具有岩土工程类别,实际工作中发现,堤防工程检测选择的检测单位,只有混凝土工程类别。同时竣工验收主持单位、质量监督机构、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,与施工单位委托的质量检测机构,不得为同一单位,不得有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,也不应当与施工单位有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。
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的基本要求
一、检测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以下信息:
1、检测报告名称。
2、委托单位名称、工程名称、检测范围。
3、报告的标识和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。
4、样品接收日期、检测日期及报告日期。
5、样品名称、生产单位、规格型号、等级、代表批量。
6、检验样品的状态。
7、取样单应注明取样人姓名及单位。
8、检测依据或执行标准。
9、检测项目及检测方法(必要时)。
10、检测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。
11、必要的检测说明和声明等。
12、编制、审核、批准人签名。
13、检测单位的名称、地址及通信信息。
二、当需对检测结果做出解释时,检测报告中还应包括下列内容:
1、对检测方法的偏离、增添或删减,以及特殊检测条件的信息。
2、需要时,符合(或不符合)要求或规范的说明。
3、适用时,提供检测结果不确定度的声明。
4、对所采用的任何非标准方法的明确说明。
三、检测报告的编制、审核、批准:
1、检测报告应结论准确、客观公正、信息齐全、用词规范、文字简练。
2、检测报告由检测人员编制,检测人员应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。
3、检测单位应明确报告审核人员,审核人员应对报告准确性、规范性负责。
4、检测报告由检测单位的负责人批准,批准人应对检测报告结果负责。
5、检测报告应加盖质量检测资质章、检测单位公章或检测专用章,多页检测报告应加盖骑缝章。
四、检测报告的发放应按检测项目、编号逐一进行登记,经办人应签名确认。